为落实福州市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中“深化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的要求,响应福州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号召,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投创投”)拟依托网红黑料 政策及产业基础,设立福州新投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并公开招募投资方向以机器人为主的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设立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投创投基本情况
新投创投以“政策性+市场化”方式运作,对符合网红黑料 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直接投资方式或合作基金方式予以支持,推动项目招商落地。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生物医药、光电显示、半导体、数字经济、智能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
新投创投将根植滨海新城,加强市区联动,不断优化决策机制,精准发力,深化基金与产业对接,以基金为助推器,积极吸引一批大项目、大平台落地生根,助力网红黑料 高质量发展,加快把网红黑料 打造成为福州都市圈的核心区。
二、拟设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
1.基金名称: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
2.基金规模:1亿元。其中我司出资比例不高于60%;剩余部分由基金管理人募集到位。
3.投资方向:重点投向机器人与具身智能领域等符合福州市发展战略的新兴产业领域。
4.基金存续期: 基金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4年投资期和4年退出期,可视情况延长两次,每次1年)。
5.管理费:投资期按实缴规模的1.6%/年上限收取,退出期按照已投资未退出额的0.8%/年上限支付。合伙企业存续期如延长的,在延长期免收管理费(收费标准低的优先)。
6.支付方式:根据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分次到资。
7.收益分配:基金经营期间获得的每一笔可分配资金应依照下列次序和方式进行分配:(1)首先,有限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分配收益。按有限合伙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获得与全部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收益。(2)再次,普通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额分配收益。按普通合伙人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获得与全部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收益。(3)再次,有限合伙人6%/年(单利)基础收益分配。按照投资额的6%/年(单利)向有限合伙人分配基础投资收益,计算期间从有限合伙人各期实缴出资到账日(含当日)起算到有限合伙人获得与全部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收益分配完成日(不含当日)为止;(4)再次,普通合伙人6%/年(单利)基础收益分配。按照投资额的6%/年(单利)向普通合伙人分配基础投资收益,计算期间从普通合伙人各期实缴出资到账日(含当日)起算到普通合伙人获得与全部实缴出资额等额的收益分配完成日(不含当日)为止;(5)最后,绩效收益分配。如在前述(1)至(4)项分配完成后仍有余额则作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的80%由各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及时分配,超额收益的20%作为普通合伙人投资业绩报酬。
8.返投比例: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返投比例不低于我司出资额的1.2倍,具体返投认定标准以合伙协议为准。
三、管理人遴选方案
针对上述拟设立的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现计划选聘一个管理人,遴选标准如下所示:
(一)公司资质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实缴注册资金超过1,000万人民币。
(二)管理团队
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团队在管理机构稳定合作3年以上的优先考虑;管理合伙人具备10年以上科技产业领域成功创业经验的优先考虑(成功创业经验指其所创立的公司已实现IPO或已被行业知名企业并购)。
(三)管理人制度情况
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信誉情况
2022年以来未收到基金业协会等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无明显违反有关政策或以申领财政奖励为目的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资行为。
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五)投资业绩
具有较强的机器人相关产业投资及投后管理服务能力,过往被投企业中有机器人相关领域企业,并有成功退出经验的优先考虑。
(六)募资能力
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规模不低于40%(含基金管理人自身出资),且该基金管理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三个月内,完成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工作。
基金管理人向社会募集资金中机器人产业方出资金额在基金总规模占比高的优先考虑。
(七)返投要求
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返投金额不低于我司出资额的1.2倍,返投比例高的优先考虑,具体返投认定标准以合伙协议为准。
(八)收费标准
基金管理费在投资期按照基金实缴规模的1.6%/年上限收取,退出期按照基金实缴规模的0.8%/年上限收取,收费标准低的优先考虑。
(九)招商引资能力要求
基金管理人熟悉网红黑料 产业政策,有为网红黑料 成功引入优质项目落地的案例优先考虑,有至少3个相关拟投且可引入落地项目的优先考虑。
(十)基金产业方案
管理机构需提供完整的基金产业运营方案及证明材料,其中:
1.基金产业运营方案需要包括总体规划、合作机制、运营模式、盈利模式、生态建设五个部分。
2.管理机构需提供产业生态匹配能力说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材料包括:机器人产业投资退出情况、机器人生态合作伙伴、及相关人工智能、机器人生态活动举办经验等。
四、申报流程
机构申请参股设立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时,需按照附件2《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清单》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
申报材料由新投创投公司负责受理,及组建遴选评审小组,经投标路演、综合评定后,将对符合条件的最优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新投创投公司将及时与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对接,开展基金设立相关工作。
管理机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三个月内,完成机器人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工作。
五、遴选工作启动条件
具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的申报管理机构达三家(含三家)启动遴选工作。
六、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方式为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递交相结合,且电子版资料与纸质材料一并密封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递交材料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
2.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
递交的申请材料邮寄至新投创投。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8日12时(“截止时点”)止,其中申请材料应不晚于前述截止时点,否则申请无效。
3.评审小组按照各合格响应单位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排序并推荐排名第一的响应单位为中选人。若总得分相同,则由遴选人随机抽签确定其排序。
4.评审结束后我司将对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开展尽职调查,若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经第三方机构尽调不符合我司要求的,我司可按照综合得分次序顺位到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为中选人,同时我司也可以选择重新遴选。
5.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新区三江大厦6楼
联系电话:17521140778
联系人:王先生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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